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印发《桂林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疫情防控工作十项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企业组织人事部门: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党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自治区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迅速组织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人才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桂组明电〔2020〕2号)和《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中充分发挥组织部门职能优势的作用的通知》(桂组明电〔2020〕3号)要求,为更好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市委组织部制定了《桂林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疫情防控工作十项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2月3日
桂林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疫情防控工作十项要求
第一、要扛起政治责任,不要思想麻痹。严格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切忌无动于衷、糊里糊涂。
第二、要始终顾全大局,不要各行其是。统一服从安排调度,确保步调一致、工作有序,切忌自由散漫、我行我素。
第三、要主动担当作为,不要擅离职守。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深入疫情防控一线、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忌“丢兵弃甲”、“城门失守”。
第四、要做到模范带头,不要消极应付。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少外出、不集会、不聚餐、勤通风、勤洗手、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切忌放松要求、降低标准。
第五、要加强正面引导,不要信谣传谣。加大对疫情防控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切忌胡编乱造、煽风点火。
第六、要关心关爱群众,不要麻木不仁。不得歧视疫区群众和患病人员,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切忌“话难听、脸难看”。
第七、要勇于进行斗争,不要置身事外。坚决抵制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第八、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要弄虚作假。第一时间如实报告疫情信息,切忌虚报、瞒报、漏报。
第九、要注重科学统筹,不要一哄而上。讲究战略战术,科学调配力量和资源,务实开展防控,切忌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十、要严守纪律要求,不要有令不行。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切忌令而不行、禁而不止。
已有 2053 位网友参与,快来吐槽: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