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旗引领】落实意识形态正面宣传引导,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兴安中学开展教职工“意识形态负面清单”学习活动

党建 yibin 2022-08-29 4846 次浏览 0个评论

8月29日,兴安中学召开教职工“意识形态负面清单”学习大会,由学校党总支书记(主持工作)何艳同志主持学习意识形态负面清单,提高教职员工政治站位,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兴安中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为进一步从严落实兴安中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各项要求,教育全体教职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规范在微信、QQ、微博、论坛、抖音等网络空间和课堂的言论,自觉维护意识形态阵地安全,自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特制定如下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请所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入脑入心,遵照执行,严禁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

1.不在微信、微博、QQ、抖音等线上和线下媒体平台发表反对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指示精神的言论。

2.不在微信、微博、QQ、抖音等线上线下媒体平台和课堂枉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不对党中央和自治区委、市委、县委、县委教育工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说三道四。

3.不在微信、微博、QQ、抖音等线上线下媒体平台和课堂发表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枉议、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检史的任何言论。

4.不在微信、微博、QQ、抖音等线上线下媒体平台发表违背宪法法律、党章,涉及鼓吹和支持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暴力主义内容,歪曲民族发展史和宗教演变史,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小说、评论、文章、演说、宣言和声明。

 5.不在微信、微博、QQ、抖音等网络媒体平台和课堂发表错误引导,违背社会公德、师德师风,侵犯他人隐私、名誉,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

 6.不编造、散播政治谣言、虚假信息和有害信息,不存储、收听、收看、传播涉及民族歧视、民族仇恨、极端主义、暴力恐怖以及其他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以及社会稳定内容的音频视频、通讯传媒、音像制品及印刷品,不传抄、张贴、私藏有政治性问题的印刷品。

7.不擅自成立和参加有政治性问题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组织、社团、宗教活动以及邪教、迷信和对社会有危害的其他组织活动。

 8.不与社会上的非法组织、非法刊物、非法网站以及有政治性问题的人员交往。

9.不围观、参与和以各种方式支持社会上的游行、示威、静坐、请愿活动或者组织和参与串联、集体上访等活动。

10.不组织、参与带有损害国家统一、政治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内容的演艺娱乐活动。

11.不泄露因工作原因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以及工作秘密,不浏览、访问含有非法和反动内容的网站。

12.严格规范在网络平台以职务身份注册账号行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的,应当向所在党组织报告。

兴安中学

2022年8月29日

文字图片:易斌

审核:何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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