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党建 root 2019-03-25 4625 次浏览 0个评论

在职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规及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整肃行业风气,保障教育教学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一、教师不得以辅导作业为名,在校内外进行收费补课,及“课上不讲课下讲”的行为;
二、教师或者学科教师不得共同组织学生在家中或者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行为;
三、教师不得参加与校外培训机构、网络在线教育或者由个人组织的培训班兼职、兼课或者参与管理,从中获利行为;
四、教师不得利用身份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强制学生参加他人组织的有偿家教而从中获利的行为;
五、教师不得以读书,教育活动等各种理由为名,变相向学生收费、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的行为;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兴安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中的有关处理规定。
兴安中学
校长:文建平     承诺人:兴安县兴安中学全体教师
2019年3月15日。

 


已有 4625 位网友参与,快来吐槽:

发表评论

站点统计